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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实施意见 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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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 02:01 来源: 合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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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

  《意见》明确,将依法严厉查处“电毒炸”“绝户网”等非法捕捞和收购、运输、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等行为,严厉打击组织化、团伙化、链条化等重大涉渔犯罪行为,形成水上打、岸上管、市场查的有力震慑。

  今后,全省还将加强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水利、林业等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执法力量整合,加大与长江海事、长江航运公安等驻皖中央直属机构协作联动,推进长三角地区、省市县交界水域、长江干支流协同治理。

  为防范涉渔风险隐患,将由市人民政府牵头成立“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小组,加大对在禁捕水域航行、停泊“三无”船舶(包括大马力快艇)的管控整治力度,依法查处涉渔行为。全面清理禁捕水域非法网具,加强对禁用渔具制作销售环节的监管,依法取缔黑窝点、黑作坊。

  根据《意见》,将发挥乡村基层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及“护渔员”协助巡护作用,强化一线力量。加强水产品加工经营、交易市场及广告监管,落实食用农产品索证索票溯源制度,加大长江禁渔宣传力度,拓宽畅通举报渠道,推动渔政举报电话与110联勤联动,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设立有奖举报,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在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方面,加强渔政执法队伍“六有”标准建设,确保人员力量与职责任务相匹配。加快禁渔执法装备设施建设,推动执法船艇、无人机、雷达光电监控等现代化执法装备在禁捕水域合理布局、有效覆盖,构建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响应和处置的执法机制。

  《意见》要求,依托省退捕渔民安置保障系统,定制推送就业创业信息,常态化提供政策保障服务。组织基层干部结对帮联,引导各类用人单位积极吸纳退捕渔民,扶持自主创业,用好公益性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开展针对性、实用性、订单式技能培训,将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范围。同时,持续落实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按时缴费、长期缴费,有条件的按高标准缴费,及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今后,将系统保护安徽境内长江江豚、中华鲟等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及代表性物种,推动野外自然种群就地保护,提升安庆西江、铜陵夹江江豚迁地保护区管理水平,优化群体遗传结构,稳定扩大种群规模,做好极端天气下应急保护和救助。

  接下来,全省将严禁向开放水域放流外来物种、人工杂交种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科学开展增殖放流,逐步扩大珍稀濒危物种、区域性物种增殖放流规模。

  此外,统筹开展重点水域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栖息地状况调查,适时发布重要栖息地名录及其范围;加强河湖水系生态修复,采取江湖连通、生态调度、生态基流、灌江纳苗、增殖放流、建设过鱼设施等措施,满足水生生物生态需求。(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