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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机动车“串道”现象略有改观

2009-06-25 15:09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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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哲一)昨日(6月24日),《关于加强机动车各行其道管理的通告》出台后,长江网记者在香港路探访时发现,武汉机动车“串道”现象依然严重。(详见:武汉机动车“串道”现象仍严重 )今日(6月25日),武汉市公安局交管局公布了机动车“串道”处罚标准。记者再次来到香港路,发现在“处罚”的强大震慑力下,“串道”现象已略有好转。

 

 

自行车正在非机动车道上安全的行驶

 

  在同一路口记者发现,大多机动车都有是遵守规则走的机动车道,自行车走的非机动车道,但仍有少量机动车不守规则“串道”。

 

 

仍有少量无视交通法规的机动车在“串道”

 

   据悉,今年以来,武汉市因“串道”发生交通事故401起,死亡47人。122报警台每天受理报警800至1200起,70%是轻微碰擦事故,轻微事故中60%是由违法变更车道、越线超车、不按规定让行等行为所致。

 

编者按:看到以上冷冰冰的数字,大家心底难道没有任何触动吗?很多司机朋友由于习惯养成了自然,不自觉地就触犯了交规,在这里长江网记者真心的希望机动车驾驶员自觉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好习惯。

   

附:机动车“串道”处罚标准

  罚50元: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公交专用车道;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机动车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记1分、罚50元: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记2分、罚100元:机动车通过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通过路口右转遇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时,不依次停车等候的;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让行的。


  记3分、罚100元: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无交警指挥、无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不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准备进入环形路口不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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