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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名武汉司机因涉牌涉证违法被拘留

2011-06-10 23:21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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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哲一 通讯员 黄进明 邓汉梅 张振宇)长江网记者从武汉交管部门获悉,8月份又有36名在机动车牌上“动手脚”的司机被警方拘留。据悉,今年1-5月份,全市共有144名司机因涉牌涉证违法行为被拘留。

 

  2011年5月12日17时50分,江汉交通大队交警刘峻,在武展东路对违法停放的机动车进行摄像取证时,发现停在路边的一辆黄色别克小型汽车,车前牌悬挂鄂A7NG88号牌,后牌又为粤AL5127。交警当即用电台将这一违法行为报指挥室,请调派牵引车准备对司机不在现场的该车进行暂扣。就在牵引车到达现场进行牵引时,驾驶员陈皞无奈地从路边走了出来。

 

  经查,某家公司任职的司机陈皞,在事发前二天与公司负责人一起购买安装了一套车牌“翻牌器”,以便在驾车行驶中逃避“电子眼”的处罚。不料事发当天“翻转器”失灵,导致车前牌显示的是该车真牌,翻出后车牌却却是广东的假牌。驾驶员陈皞因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被江汉交警依法处以罚款5000元,拘留15天的处罚。

 

  5月6日上午7时40分,一辆车牌为鄂A5B322黑色本田思威牌小轿车,在桥口区中山大道利济路口行驶时,被桥口大队一中队民警段智迪拦下,该车驾驶人沈永清(男 1979年出生)被交警“请”出驾驶室。原来,交警在路中指挥交通时,一眼发现行驶中的该车车牌有异,于是将其拦下。在检查中发现车牌英文数字B有明显的更改,民警用手触摸英文字母B时发现,是人为用不干胶将字母P改成的字母B。当交警准备给驾驶人沈永清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车时,又发现其驾照此前因交通违法已被注销。交警对沈永清持注销驾照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作出处以1000元罚款,拘留10天的处罚决定;同时对其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行为,作出处以处以罚款5000元,拘留10天的处罚决定。合并执行罚款6 000元,拘留20天。

 

  据了解,今年以来交管部门主要对“直接使用随意编造信息的假机动车牌证;通过非法渠道获得已经注册登记的同型号机动车信息,在使用假机动车牌证同时,对违法车辆的外观、发动机号码和车辆识别代码等进行仿造;以牌证丢失补办、偷盗等形式,获得公安机关核发的机动车牌证,用于多辆同型号的机动车;对机动车号牌字母或数字进行局部变造或对行驶证的部分技术参数进行篡改;未依法申领机动车牌证,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采取不安装号牌、倒置、安装号牌翻转装置、弯折号牌等形式,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7个方面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

 

  该局许锦华副局长介绍: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危害严重。因使用假牌假证和套牌的机动车者,在路上行驶时有恃无恐,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者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使用其他车辆号牌信息的套牌车,转嫁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后果,侵害了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假牌假证、套牌为非法车辆提供伪装,盗抢、走私或者报废车辆多通过使用假牌假证、套用其他车辆牌证等形式上路行驶,及有可能成为不法分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和逃避公安机关打击的作案工具。

 

  许局长还表示,对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将严格按照“一律依法上限处罚;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当事人;一律抄告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等规定进行处罚。法律链接: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的规定,今年5月1日起,加大对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一款之规定,处十五日行政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收缴伪造的机动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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