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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女孩贪图3万元包养费遭抢劫

2014-01-15 09:38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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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晚报讯:(通讯员段雯 新检宣 记者刘丰)网上认识、相谈甚欢、商议包养,待年轻貌美的“拜金女”们千里赴约,等待她们的却是温柔面孔背后的凶恶匕首。近日,武汉市新洲区检察院对涉嫌抢劫罪、诈骗罪的郭陈提起公诉。

 

    去年10月,20岁的东北女子小英在网上结识了郭陈。两人在网上交流近一个月,相谈甚欢。某天,郭陈突然提出包养小英,小英竟一口答应下来。经过讨价还价,两人达成了每月3万元包养费的“包养协议”。

    2013年11月6日,小英千里迢迢从东北赶到武汉。两人见面后,感觉都挺好,当晚便同往新洲邾城街的一家宾馆住下。11月8日上午,小英提出要郭陈兑现包养费,郭陈谎称要带她去找舅舅拿包养费,把她领到新洲区凤凰镇新大桥旁的一个小竹林。

    在竹林中,两人边走边聊。至人迹罕至处,郭陈突然掏出一把匕首,抵住小英的脖子,抢走了她的金戒指和项链。小英半天才回过神,随后跌跌撞撞跑到派出所报案。

    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通过排查比对,4天后在新洲区邾城街一网吧将嫌犯郭陈抓获。通过深挖,郭陈又交待了另外3起诈骗“拜金女”的犯罪事实。

    他从2012年10月至2013年11月间,通过网上的租友吧、交友吧,以奶奶重病想看孙媳妇,愿意支付出租费用为由,以高价出租费为诱饵,先后将河南、重庆的三名女子骗到武汉。郭陈先是假意招待,同对方发生关系,还以钱财被盗等借口借钱,钱到手后就玩失踪。在提审过程中,郭陈多次表示这几名被骗的女子“头脑简单又贪慕钱财,被骗财骗色后,又碍于面子,不愿声张、不敢报案,才让自己有机可乘”。

    本月7日,郭陈因涉嫌抢劫罪、诈骗罪被提起公诉。办案检察官表示,郭陈劫财劫色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几名年轻受害者不务正业、沉迷上网,贪慕虚荣,将自己的青春美貌作为资本,甘愿甚至乐于“被包养”,以换取不劳而获的高消费生活。然而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当她们放弃道德底线、羞耻之心去盲目追求金钱的时候,等待她们的却只能是一个个温柔的“陷阱”。

责编:张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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