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孝感市云梦的尹波,想在东西湖区买套二手房,就到七雄路的恒春里房产中介公司,相中一套后,员工称,要交200元才能带他去。交钱后,又要他交房价的1%也就是4200元的中介费;如果砍价成功,按成交价退还多收的中介费。
看房后,尹波要求跟房东直接见面砍价,中介方借口房东目前不在武汉,也没有手机,回绝了他。他觉得中介在撒谎,就不想买房了。中介方说,交易虽不成功,但只能退4200元,200元是带顾客看房的“开门费”,不能退。于是,尹波便投诉到工商部门。
工商人员核实投诉后认为,按规定,中介方应促成交易,并按成交价收取一定比例的中介费。后经调解,昨日,中介公司已退给尹先生200元。
责编:吴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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