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划,武汉市拟尝试推进补偿机制,破除“医药补医”,推行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公立医院补偿渠道变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偿。
卫生部门将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逐步推行由医保经办机构和公立医院通过谈判确定服务范围、支付标准等,以监督大处方和滥用药物行为,控制治疗费用增长。
到2015年,武汉市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医保的参保率将稳定在95%以上,做到应保尽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上升到360元。
而三项医保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以上,逐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提高支付限额。提高门诊统筹支付比例,到2015年达到50%以上。
武汉市还将建立城乡大病保险制度,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提高重特大病保障水平。
责编:李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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