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女士介绍,去年7月份,她办理了一张储蓄卡。今年3月6日,她去取款时,发现卡里的3万元没了。她赶紧查询进出账记录,发现其中2万元于2010年3月4日21时26分在钢都花园分理处的ATM机被人取走,另外1万元是于2010年3月5日11时45分在青山建二支行ATM机被人取走。“这两个时间卡未离身,钱是怎么被取走的?”邱女士报警,随警察到被取走钱的两家银行观看了监控录像,录像显示钱是被同一名男子取走。“这个人我根本不认识,他怎么会有我的密码。他取款用的卡又是哪里来的?”邱女士既气愤又困惑。
据警方分析,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复制了邱女士的银行卡。 邱女士表示,案发前,她曾用银行卡取过钱和消费过。目前,此案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无论多么高超的诈骗手段,不法分子都要掌握持卡用户的密码后才能取钱。所以,持卡人取钱时要留心察看柜员机特别是键盘上方有无异物,观察柜员机读卡器是否异常,持卡消费输入密码时用手进行遮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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