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查获一起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案件,违法驾驶员对车牌数字1进行了处理,变成了字母T,将面临15日以下行政拘留、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驾驶证一次记12分。
这件事情的起因还要从一条提示信息说起:一天上午,市民刘先生收到一条提示信息,信息显示其名下一辆号牌鄂A8TD**白色越野车在武昌区违停。明明车子停放在家中停车位内,却收到交通违法提醒,这就让刘先生纳闷,怀疑车辆被套牌,于是拨打了报警电话。
接警后,武昌区交通大队视频巡查员杨俊煌迅速调阅路段视频,通过回放,发现违停车辆的真实车牌为鄂A81D**的黑色越野车,并通过视频,将其安装套牌的过程进行了视频取证。
套牌车已经侵犯了原车主的权益,扰乱了正常交通秩序,必须立即抓获。武昌区交通大队主要领导迅速部署,5月13日,大队查打一体专班通过轨迹分析,锁定套牌车消失在某路段附近,武昌区交通大队机动中队中队长王波立即带领民警刘洋、杨胜瑜驱车前往消失点,在某酒店门前停车场找到涉案车辆,并在酒店内查获违法行为人陆某。
经核查,违法行为人陆某系外地来汉办事人员,为路边违停不被抓拍处罚,利用魔术贴变造号牌,企图躲避处罚。不料,随意变更的字母,竟是他人车牌。面对交警,陆某对自己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涉案车辆已被暂扣,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