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垃圾是已经报废或淘汰丢弃的各类电器的总称,主要来源于废旧的家电产品,如废旧的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计算机、打印机、音响和手机等电子产品。这些废旧电子产品已成为城市垃圾的组成部分,而且正成为增长最快、最具潜在危险性的废弃物和污染环境、对人们的生活产生巨大危害的“隐形杀手”。
据了解,2006年4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曾下发实施《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又于2007年9月颁布了《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并规定从2008年2月1日起实施。然而,目前我市对于废旧家电类的“电子垃圾”尚没有专业的回收和处置办法及其机构。
尽管没有专业的回收机构,部分家电销售企业在卖场设置了废旧家电回收点,有的还推出了“以旧换新”的活动,但效果并不理想。吴健敏对其所居住的小区居民做过一次随机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被淘汰的废旧家电不是堆在居民家里,就是卖给来小区收购的小商贩或废品收购站,或者送给有需要的亲戚,要么干脆当垃圾扔掉。居民在丢弃废旧电器时,很少有人考虑废旧家电因处置不当对人体产生的严重影响以及对环境造成的严重污染和破坏。
吴健敏还观察到,个体小商贩收购到废旧家电后,往往会自行买些劣质配件进行翻新,再行销往农村和在校大学生。废品收购站收购来的废旧家电,有的被拆解、有的又被转卖给其他无营业执照和拆解资质证明的小作坊。在拆解这些电子垃圾时,收购者使用的工具和设备相当落后蛮横,有的为图方便,甚至徒手拆卸。而且,当作垃圾丢掉的电子废物一般都采取与生活垃圾一起填埋或焚烧的办法进行处理。
对于电子垃圾“无家可归”的现状,吴健敏建议:应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尽快出台武汉市废旧家电类“电子垃圾”回收管理和处置的地方标准或行政法规或规章,明确规定其回收、处理和处置的方式及其责任。
加快建立专业的废旧家电类电子垃圾处理和处置的企业,并在政策上予以扶持,费用上政府给予适当补贴或在一定时期内实行免税政策。对于拟建设的处理和处置设施和地域,市、区环境保护部门应依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其选择的技术方案、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科学严谨的分析、论证和评价,避免盲目性。
同时,加强对废旧家电类“电子垃圾”污染防治的监管力度,建立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企业名录,通过政府或环境保护部门网站等方式予以公示和定期调整;督促拆解、利用和处置企业做好各项技术和管理工作。工商和环境保护部门要进一步采取联合行动,对非法拆解、拼装作坊坚决给予取缔。
吴健敏表示,资源再生产业的发展是这些电子垃圾无害化处理的重要途径。他建议市政府和环境保护部门还要在废旧家电类“电子垃圾”的回收、处理、再利用、再循环方面多动脑筋、下大功夫,使之形成新的产业链,实现降低污染、缓解资源紧缺,缓解就业压力的多重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