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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拟出废旧电池回收办法

发表时间:2008-08-08 07:38

来源:长江网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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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讯(记者李锐 实习生李梦怡) 居民家中的废旧电池将可发挥“剩余价值”。在昨日举行的全市“两型社会”建设专题会上,市长阮成发提出,采取奖励办法,鼓励市民拿废旧电池在超市换取环保购物袋等物品,以提高废旧电池回收率。具体办法将于近期出台。

  环保部门估算,我市每年产生废旧电池约1000吨,基本混同其他垃圾一起处置。填埋后的电池对环境危害严重。资料显示,1节废旧电池可污染60万升水(相当于1个人一生的饮水量)、1.6平方米土地。

  阮成发说,初步考虑每节废旧电池按1角钱价值回收。对于回收电池的成本,将采取政府与企业共同承担的办法,防止数字虚报,把好事办好。

  据统计,我国目前废旧电池回收率不到2%。除了收集渠道缺乏外,多数人认为废旧电池回收活动“与自己无关”,欠缺自觉意识和积极性。

  据悉,青山区7月1日启动废旧电池回收处置网,引入全国最大废旧电池处置企业格林美公司进行处置。该区已设置350个废旧电池回收箱。一旦投放满,格林美公司工作人员即上门回收。此外,洪山区正在40个社区安装废旧电池回收箱。下一步,所有中心城区都将设置这种回收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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