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负责处理此案的天门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了解到,据万某事后向警方陈述:9月1日上午,他驾驶一辆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前往天门胡市镇,因汽油不够,便在胡市通往垌冢方向路口休息,有一位老妇称可以带他去加油,但要求坐顺风车回家,他当即同意。当车行驶到胡市镇五房村9组地段时,老妇要求下车,万某说等把车停稳后再下,当他把车停稳后朝后一看,发现老妇已倒在车后地上,万某立即用车将老妇送往胡市卫生院抢救,因伤情较重,转送至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老妇于9月3日去世。
事后,万某因涉嫌无证驾驶被警方行政拘留15天,而死者家属要求其赔偿医疗费及丧葬费3万元,万某觉得委屈,遂关掉手机,不知去向。
天门市交警称,因一方当事人已亡,万某的陈述无其他证人佐证,对此交通事故的争议,当事双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这起特殊的交通惨剧,天门文学泉律师事务所黄炎军律师认为,死者家属可向司机申请一定的赔偿,司机并不能因为是无偿载人,而免去其民事赔偿责任。
[见习编辑:宗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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