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年1月起,信阳市委、市政府对各级党政干部实行“五个禁止”,其中第二条是禁止公务人员工作日中午饮酒。同时规定了惩罚措施:明知故犯的,就地免职。
信阳市委、市政府组成了3个干部作风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督察工作督察组,到各单位开展不同形式的明察暗访。督察员可以直接到酒店督察,一旦查出有公职人员在工作日中午饮酒,直接报送到督察组,并提出处理意见。下午上班后,督察员也可以直接到单位检查。信阳市委还给督察组以特权,对查清的问题可以直接提出处理意见,并督察落实到位。
根据信阳市提供的情况表明,从去年颁布“禁酒令”至今,信阳市已有百余名干部因违反禁令受到处分。
责编: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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