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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大声明称已对涉嫌剽窃副教授作出处理

2008-07-17 09:47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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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早报 (记者 韩晓蓉)  昨天(16日,下同),一篇名为《上海交大副教授被指剽窃 举报人被校方终止聘用》 的新闻在各大门户网站出现,引发热议,上海交大昨天发布声明,就媒体所报道的薛小怀学术问题,学校已做出处理,关于媒体所报道的举报人被学校终止聘用问题,是其人事聘用合同自然终止。学校未续聘杨军,与其举报事宜毫无联系。

    上海交通大学新闻中心昨天发布声明。就媒体所报道的薛小怀学术问题,2006年10月20日,学校学术道德委员会在收到有关部门批转的杨军的举报材料后,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章程》和《上海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行为规范》,成立了专门调查小组,就杨军举报的薛小怀学术问题进行了调查。经调查小组为期一个多月的调查、取证,做出了专门的调查报告。2006年12月19日,在学校学术道德委员会2006年第二次会议上,审议了该调查报告,做出了处理意见,并进行了相应的处理。

    聘用合同是自然终止

    就媒体所报道的举报人被学校终止聘用问题,杨军与上海交大签订的聘用合同于2007年7月31日到期。由于合同期间杨军因公出国,根据相关规定,应在聘用合同基础上延长十个月服务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和《上海交通大学聘用合同制实施条例》,其与学校的人事聘用合同于2008年5月31日到期,自然终止。学校未续聘杨军,与其举报事宜毫无联系。

     ◇ 事件回放

    举报后被终止聘用

    据媒体报道,上海交通大学焊接工程研究所副教授薛小怀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在《航空材料学报》(2003年10月,第23卷增刊)上的论文《TiAl合金与40Cr钢的真空钎焊研究》系抄袭了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丁杰的毕业论文。上海交通大学材料学院的教师杨军后发现一篇论文自己是第二作者,第一作者是薛小怀时,杨军一纸诉状将薛小怀告上法庭,称薛小怀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并向多个部门举报。后来杨军同时收到了上海交大人事处的“聘用合同终止告知书”和材料学院“关于人事聘用关系到期的通知”。

责编:z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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