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宁市环境噪声尤其是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日益加重,诸如夜市摊点高声喧哗、装修施工响声震天、广场娱乐夜伴歌声、机械切割加工轰鸣不断等等,已成为市民关注和投诉的焦点。针对这些现象,新《条例》增加了对夜市摊点噪声、饲养动物噪声、商业促销噪声等的监管,并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新《条例》规定:在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动物造成环境噪声污染。饲养动物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夜市摊点高声喧哗、节假日违规装修最高可罚500元,午间、夜间施工扰民可罚1万元。
此外,新《条例》还对家庭装修噪声防治进行了明确规定,增加了“限时装修”时段,包括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工作日午间和18时到次日8时不得进行装修,并提高了最低罚款额度。
责编: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