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商家制成代金券
记者看到,该代币券正面和背面疑似采用了100元人民币的图案,大小与人民币相近,不同的是均以对角线的形式上下分割,并标有商家宣传性的字样。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代币券正面左下角编号“KX88888888”,背面不仅印有“此券在本店可作现金单独使用”、“一人努力,全家开心”等字样,还出现了中央电视台节目主持人王小丫以及“开心辞典”的图案。
昨晚,记者与《开心辞典》的制片人马蒂小姐进行了联系,她非常惊讶,表示这种代金券与《开心辞典》没有任何关系,但由于她还未看到,称会先了解情况,再作决定。
律师说法
记者采访了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周宏律师,他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29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而《人民银行法》第44条也规定,“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0万元以下罚款”。此外,该商家还涉嫌侵犯王小丫的肖像权,不过对于是否对《开心辞典》节目侵权,还要看《开心辞典》对其图标是否申请了注册。
责编:吴慧
网站简介 | 网站地图 | 版权说明 | 豁免条款 | 联系我们
长江互动传媒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鄂ICP证:02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406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 B2-201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