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条例还规定,商店必须行使告知义务,使消费者知道该商店免费回收废旧电池。而且回收上来的废旧电池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循环再生利用。
但新条例没有对消费者提出更多要求,他们依旧可以如过去那样,将废旧电池送交商场或社区收集站,但同样没有报酬。
根据奥地利环境部发表的公报,奥地利根据欧盟的有关环境指导原则对其“垃圾经济法”进行了修订,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这项新的电池管理条例。公报还强调,废旧电池的处理及再生工作将由环境部专门批准的企业承担。为此,有关方面已经做好准备,迄今已有6家企业获得了回收处理某些型号废旧电池的许可权。
根据欧盟的有关规定,欧盟各成员国的废旧电池回收率到2012年至少应达到25%,到2016年要提高到45%。此外,所有被回收的电池都必须得到循环利用,并禁止填埋和焚烧工业及汽车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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