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超生罚款”,仅湖北省去年就有1678名干部、富人、名人超生被查处。这一现象说明了啥,说明了一些干部、富人、名人并不惧怕“超生罚款”,因为他们口袋里有的是钱,他们宁可“罚款超生”。
如何走出由“超生罚款”到“罚款超生”的怪圈?
关键是“超生罚款”要形成威慑力。富人用金钱挑战法规,法规也应与时俱进,对于那些不惧罚款、屡罚屡超生的人,“超生罚款”的有关法规就要加大罚款力度,有的放矢地通过必要的条款,将这些人罚得倾家荡产,让这些人再也不敢越雷池一步。“超生罚款”的法规条款倘若长期滞后,就难以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罚款超生”就会成为一些人的光荣,甚至由此在社会上出现一批“超生新规”,挑战生育公平、社会公平。
其次“超生罚款”要落实到位。一些所谓名人、富人,受到“超生罚款”的制裁后,变成了“老赖”,手中有钱却不愿意交纳罚款,甚至象征性地交一点了事。比如,孝昌县龙腾水泥公司董事长历少清因超生被罚76.55万元,然而至今此人只交了10万元,计生部门对此却毫无办法。这说明在“超生罚款”的落实上,我们还缺少必要的制度跟进。“超生罚款”的制度落实需要有关部门联手执行,对于不按时如额交纳罚款者,可以从其银行存款中直接划拨,必要情况下,可冻结其企业的银行账户,以严厉的手段让其在法规面前就范。“超生罚款”落实到位,对于那些“超生新贵”才会形成应有的威慑力。
第三,不仅要让那些“超生新贵”们付出巨大的经济成本,还应让他们付出信誉成本。一些“超生新贵”,一方面在违背计划生育的法规,一方面头上顶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带头人、突击手等各种各样的荣誉光环,对于这些人要按照必要的组织程序,坚决摘掉戴在他们头上的这些荣誉桂冠。同时,还应将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富人,与其企业信誉、个人诚信挂钩,使其企业及个人因信誉和诚信度的下降而蒙受经济损失。至于一些干部超生,不仅要没收各项荣誉,该开除公职就要开除公职,要按照党纪国法予以严肃处理。
只有计划生育的法规不再是银样蜡枪头,而是置“超生新贵”难寻立足之地的组合拳,“超生罚款”才能能够走出“罚款超生”的怪圈。
责编:胡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