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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地法院“联袂”守护保安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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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15:38 来源: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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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山可望,草木蔓发,3月初的大冶市保安湖,水草美、白鹭飞,桃花开、鳜鱼肥。

  保安湖国家湿地公园鸟类和水质监测数据显示:去冬今春,保安湖迎来近5万只天鹅、红嘴鸥、苍鹭等十几种珍惜鸟类,新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琵鹭等3种鸟类,湖泊水质稳定在Ⅲ类水质。

  钻空子与执法人员“打游击”

  保安湖跨大冶和鄂州两市,属长江流域梁子湖水系,是我省流域综合治理划定的鄂东南片区重要的中型淡水湖泊,水域面积6万亩。

  保安湖国家湿地公园宣教中心何明雄介绍,早年,保安湖沿线非法捕捞现象时有发生,执法部门只能一罚了之。由于湖泊与武汉、鄂州等地相连,保护领域多头管理,治理效果不佳。种种原因,导致湖泊菹草大量减少,一度降到IV类水质。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施行。此后,保安湖非法捕捞现象明显好转,但仍有少数捕捞者钻法律空子,化整为零,与执法人员“打游击”。

  大冶市法院保安法庭负责人曹中文介绍,因现场缴获的水产品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难以发挥法律威慑作用。加上保安湖流经多地,司法保护面临碎片化、地方化等问题。

  为此,该市法院多次赴保安湖周边城市调研,探索完善联动司法机制。2021年6月,大冶市、江夏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鄂州市梁子湖区、咸宁市咸安区五地法院共同签署《环梁子湖水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约定司法资源共享、突出问题共治、工作举措共商,共同为守护湖泊环境贡献司法力量,去年6月达成环梁子湖水域环境资源审判裁量统一标准共识。

  至此,包括保安湖在内的环梁子湖水域环境司法协作模式初步形成,环境司法保护从单一分散、临时随机的合作向系统整体、制度协作、常态规范合作转变。

  唱响小流域治理“大合唱”

  大冶市域保安湖、三山湖、金牛港等相连相通,形成独特的小流域——“小流域”不治,保安湖难安。

  流域共治,并非“一判了之”。大冶法院成立环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班,开设保安法庭、还地桥法庭、金牛法庭,联合有关部门,共同推动小流域治理。

  “非常后悔,我们愿意弥补对生态造成的破坏。”去年12月,大冶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两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至1年3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共同赔偿经济损失、生态修复等费用2万余元,并向社会公开道歉。

  在审办流域环资案件中,大冶法院与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和湖泊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建立案件审理与生态修复机制,创新补种复绿、增殖放流、护林护鸟、劳务代偿等方式,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一判三赢”,促进流域内水生生物资源恢复。

  目前,大冶先后在保安湖等湖泊周边镇村、重点企业设立司法保护基地12个,分设增殖放流区、复垦复绿区、野生动物放生区,累计判令当事人增殖放流鱼苗5万尾,缴纳生态赔偿款、生态修复费用20余万元。

  “保安湖水更清,鳜鱼更肥,水鸟更多了。”保安镇农科村党总支书记王能干十分欣慰。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彭磊 通讯员 张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