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监督员检查作业人员相关证件。
湖北日报讯(记者包东喜、通讯员鄂消宣、耿伟鹏)电气焊割属明火作业,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的危险,操作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近日,湖北黄石两名男子程某、刘某分别因无证电焊作业、指使他人冒险作业被西塞山区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处罚3日。
据消防部门负责人介绍,2023年4月3日,消防监督员在对辖区黄石武商购物中心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程某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开展电焊作业,且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未落实到位。当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期间,程某慌忙逃离。消防监督执法人员随即督促施工现场负责人刘某联系程某到场配合调查。
消防、公安部门进行联合处理。
经消防救援部门查明,程某无证违规电焊作业行为已构成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刘某明知程某未取得焊工职业资格证书仍要求其进行电焊作业的行为已构成指使 (强令) 他人冒险作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定)、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可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以及第六十四条规定(指示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消防救援部门依法将程某、刘某移交公安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据悉,4月26日,西塞山区公安分局依法给予程某、刘某行政拘留3天。
消防救援部门提醒,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从事电焊、气焊、切割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作业前,需了解作业点及周边情况,并清理可燃物;作业时,要有专人持灭火器材进行防火监护;作业结束,应对焊接场地进行检查,确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