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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在三项全省生态环境“大考”中获优秀等次

新闻中心 > 湖北频道 > 十堰

2023-06-29 08:10 来源: 十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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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6日,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发布2022年度生态省建设考核结果,我市在全省名列第三,获评优秀等次。

  至此,我市在2022年度生态省建设考核、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全省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评估等三项全省生态环境“大考”中全部获评优秀等次,将获得20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

  2022年,我市持续加大生态省建设工作力度,对标对表、认真谋划、分解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生态省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办理“适用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案件”11件,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执法、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专项巡查;5家企业申报绿色工厂,6家企业获评省级绿色制造企业,12家企业完成强制性清洁审核方案评估或验收工作;“绿盾”专项行动发现的17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完成营造林面积62.21万亩,完成林相季相改造31.9万亩,林地面积达193.61万公顷,位居全省第一,森林面积达173.57万公顷,位居全省第一,森林覆盖率达73.29%,位居全省第二,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农村户厕建改计划6131座全部完成;十堰市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区)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郧西县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武当山获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等。

  2022年,我市将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市绩效管理综合考评体系,在全省率先建立覆盖28个县域跨界断面和119个乡镇跨界断面的市县乡三级水质监测考核体系、“支沟长”分片包干治理机制,“五河”综合治理成为全国典型;实施大气污染防治“1+5”攻坚模式,在全省率先出台《大气污染防治约谈实施办法(试行)》,率先实行高排放机动车禁(限)行管理;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累计完成1578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市农村环境整治率达87.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7.68%,超过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农村污水治理模式被列入全国美丽乡村建设典型案例;与河南南阳、陕西商洛、襄阳市建立跨界河流联防联控机制,并率先在全省组建社会化环境应急队伍和环境应急突击队。

  2022年,我市制定印发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成立市指挥部及10个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建立健全调度、督办、会商等工作机制,细化年度重点工作,明确40项70个具体任务,形成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并实行台账式管理,坚持月调度、月通报、季督办,有效推动各项年度任务落实。全市28家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暨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全部完成;250个入河排污口年度整治任务全部完成,年度整治完成率达100%;升级改造收集管网约73.1公里,神定河龙洞沟污水处理厂、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15万吨/日;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100%;全面完成400总吨以下船舶生活污水设施改造任务;推进农药零增长行动,全市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3.86%,主要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4.66%;完成26座矿山1848.6亩修复治理任务;坚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3家单位获评湖北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规范水库生态调度,全市16座大中型水库泄放生态流量5.4亿立方米。

  通过努力,2022年,全市27个国控、省控考核断面水质持续提升,达到或好于Ⅲ类断面比例达96.3%;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38天,占比92.6%,比2021年提升0.3%,位居全省第三;PM10(55.2微克/立方米)、PM2.5(32.7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考核标准。(特约记者 叶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