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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似神似均为假冒 名酒屡被"傍"湖北政府助维权

2010-10-09 07:50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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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 记者 熊家余 本报记者 柴静 沈度)我省是粮食大省、农业大省,也是酒业大省:稻花香、枝江连续多年跻身全国白酒十强,劲牌有限公司在全国保健酒行业更是一枝独秀。作为酒业大省,我省的品牌名酒行销全国,引来赞誉声声。但另一方面,我省一家知名酒类品牌也屡屡被“傍”。一位业内人士介绍,品牌被傍之后会给企业和国家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省委省政府为酒企维权,酒企也展开了打击傍名牌的反击战。

  一个“劲”字 两个产品

  2009年3月,江南瓷都景德镇,几家不起眼的小店里,“劲”字赫然在目。这款“中国劲酒”酒色、瓶型、装潢,与人们熟悉的中国劲酒极为相似,只是那一个“劲”字,多少有些自惭形秽的猥琐,少了那一份刚正不阿的挺拔,也缺了那种力透纸背的气度。

  仔细分辨,你还会发现,在这个奇怪的“劲”字下面,没有厂家出现。厂家呢?在背签的密密麻麻的小字中,方可找到“广西劲酒酒业有限公司”字样。

  别小看了躲在小字中的这位商家。一个月后,这个奇怪的“劲”字竟然在大武汉大行其道。

  其后,全国11个省,共计56个地级市场,或招商、或促销,被这个假冒的“劲”字搅得风生水起。

  这是典型的傍名牌!

  据介绍,劲牌有限公司的“劲”牌商标,2000年被列入《全国重点商标保护名录》,2003年被依法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07年,中国劲酒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

  面对明目张胆的侵权行为,劲牌有限公司一边收集证据,一边依法投诉。

  有关部门调查发现,所谓的“广西劲酒酒业有限公司”,既没有自己的生产基地,也没有建立产品管控体系,生产全部委托他人加工,如果任其泛滥,不仅严重影响劲牌有限公司的产品声誉,而且必然会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政府行动 严打“李鬼”

  通过大冶市政府、黄石市政府和省工商局,信息迅速汇集到省政府。

  今年5月24日,省政府拟出两条处理意见:以省政府名义致函国家工商总局,帮助劲牌公司依法维权;请省工商局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沟通和协调,必要时请省政府领导赴京与国家工商总局进行协商。

  6月7日上午,国家工商总局12楼会议室。

  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伯华,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玉亭以及总局办公厅主任、商标局局长等悉数在座。

  湖北方面,由张通副省长带队,省工商局局长刘源超、黄石市副市长罗光辉等出席。

  张通开宗明义:受省长李鸿忠、常务副省长李宪生委托,就劲牌有限公司“劲”牌商标被侵权问题来总局进行沟通,希望总局高度重视。

  刘源超向总局领导详细汇报案发经过,并表明了省局的观点和请求。

  周伯华坦诚表态:总局高度重视这个案件,一二把手亲自研究案情,看法和湖北方面完全一致;只待必要程序完成,一定快速处理。

  7月19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正式行文,下发《关于保护“劲酒”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通知》。

  通知明确要求,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责成广西劲酒酒业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酒精饮料商品上使用“劲 STRONGBODY及图”商标,由广西劲酒酒业有限公司收回市场上流通的相关产品,自行处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督促进行依法整改。

  同时严申:自2011年1月1日起,对于广西劲酒酒业有限公司涉嫌商标侵权的“劲”牌产品,予以依法查处。

  一场来势汹汹的侵权大案,终于尘埃落定。

  名牌酒被“傍”期待立法

  湖北名酒被傍,不只是劲牌有限公司的“中国劲酒”。

  近日,枝江酒业收到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异议复审裁定书,裁定“牧江大”商标不予核准注册。而为了等待这一纸裁定,枝江酒业锲而不舍努力了七年之久。

  据介绍,2002年9月,一家随州酒厂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一件“牧江大”文字与图形的组合商标,如果单纯从该商标的字形、读音上看,“牧江大”与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枝江大曲”具有比较明显的差别。因此,2003年6月14日该商标经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

  但是,“牧江大”商标的申请人在实际使用中,通过字体变形处理的“牧江大曲”四个字与“枝江大曲”非常近似,严重误导了消费者,侵害了枝江酒业的利益。

  枝江酒业知识产权办公室结合打假办收集的证据及时向商标局提出了异议申请。经过几年的等待,2007年12月,商标局以“牧江大”商标与“枝江”和“枝江大曲”注册商标不构成近似为理由,裁定枝江酒业的异议理由不成立。

  但枝江酒业并未就此放弃,2008年1月7日,公司及时按照规定程序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复审。今年,枝江酒业终于收到了商评委关于“牧江大”商标不予核准注册的裁定,成功捍卫了自己的权利。

  类似的侵权还有:去年,广州有关部门端掉了一个加工生产稻花香珍品二号的制假窝点。经查,制假者采购与稻花香珍品二号非常相似的酒瓶、酒盖、包装盒,生产“稻龙香”珍品二号,仿冒酒包装上的“稻”、“香”二字字体一样,而且“龙”字的字形与“花”字相似。如果不仔细辨别;武汉市场上曾有“黄鹤梦酒”,其产品包装完全仿照天龙黄鹤楼公司成品;山东一家酒业公司刻意搭“稻花香”的便车,注册“枣花香”白酒商标,今年被判决撤销,等等。

  相关人士介绍,酒类产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其生产和经营,关系到国家财政,关系到食品安全和人民健康,关系到社会和谐,需要有法可依,违法必究。这位业内人士介绍,“有必要通过专门的立法,来明确准入机制,淘汰一些生产规模小、自动化程度低、劳动强度大、粮食消耗高、生产工艺落后的小酿酒厂、小作坊,以此来规范整个白酒行业的健康发展。”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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