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 建始县城建监察大队,以创建群众满意执法为主线,将考核考评结果实行“三挂钩”,即与评先评优挂勾,与干部使用挂勾,与工资福利挂勾,采取“月考年评”方式,评出执法标兵、党员示范岗;建章立制,完善优质服务标准、百分考核、失职追究、首问责任、队容风纪、职业道德守则及城管监察队员“八条禁令”,对群众举报和队伍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坚持一查到底,对号入座,实现了内部管理制度化。
建始县城建监察大队的全体担执法队员,自觉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牢固树立起亲民、爱民、为民意识,在管理中严格按照“忍、韧、盯”的工作要求,变过去急风骤雨式突击管理为文明服务式的长效管理。在保持和巩固示范路创建成果中,自觉摆放乱停乱放的摩托车,队员手磨出血,脚走出泡,也无怨无悔,受到社会好评。在执法管理过程中,建始县城建监察大队明确要求每一个队员必须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为此,还特地设立了“委屈奖”,专门奖励受打骂、受侮辱、受委屈的队员,颁发“委屈奖”20多人次,并先后对两起不文明执法的队员作出了除名处理。
近三年来,建始县城建监察大队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赔偿案件,嬴得了湖北省政府法制办领导的高度赞同,连续被州、县人民政府评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先进单位”。
责编: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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