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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邮政公司原办公室主任侵吞公款近200万

2011-08-23 11:25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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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晚报)(记者 高星 实习生 尹文思 陈婧 周逸青)湖北省邮政公司原办公室主任莎某因腐败遭人举报,检方介入调查后发现其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多次大肆侵吞公款近200万元;截至去年3月底,莎及其家人名下存款高达683万余元,股票市值87.8万余元,莎某夫妇还斥资403.94万元,为其子在汉口热门楼盘棕榈泉、天下国际公馆、新华家园、航天花园各购买一套住房,均为一次性付款。扣除所有家庭收入和贪污所得,莎家尚有529万余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昨日,莎以涉嫌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等罪,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其下属李某因牵连其中一起贪污案实得4.58万元,也一同受审。

  几份假合同一签

  150余万元到手

  莎某在省邮政公司任职期间,主要负责单位的宣传工作,与多家广告公司有接触。检方指控其多次以与广告公司签订合同为由,套取单位公款后予以侵吞:

  2006年5月、2008年11月,以本部门需要现金为由,莎先后两次通过同事陈某联系,与博创公司签订虚假合同,套出单位公款16万元,除支付湖北某报4.8万元广告费以外,余款11.2万元被莎侵吞,其后多次,莎某采取同样的手法,套取单位公款。

  2007年5月,莎指使其下属李某,在李妻胡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用胡某身份证注册成立了一家广告公司,胡某为法定代表人。莎李两人私自以湖北省邮政公司的名义,与该公司签订虚假的广告合同并打款35.5万元到该公司账上。李将上述资金取现后。李实得4.58万元,莎实得20.97万元。

  违规收取赞助

  用假发票报销

  另据检方查明:2004年3月,莎在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设户名为省新闻谐音的“沈新文”的账户,该身份证号码为莎号码,莎实际控制该账户。

  尔后,湖北省襄樊市襄阳区邮政局在湖北邮政报邮政专刊上进行宣传,莎违规要求该公司向省邮政新闻中心赞助2.5万元,襄阳区邮政局被迫将钱存入该账户;2004年4月,汉川市邮政局在湖北邮政报邮政专刊和中国邮政报上进行新闻宣传,莎违规要求该公司向省邮政新闻中心赞助5万元,汉川市邮政局被迫将钱存入该账户。莎将以上公款转入亲友个人银行账户。2005年至2008年期间,莎还15次采取用假发票在单位财务报销的方式,侵吞公款24.71万元。另据查明,2005年至2009年期间,莎还将新闻信息奖截留10.16万元予以侵吞,将中国邮政报返还给湖北邮政报的各类奖励等6.17万元予以侵吞。

  2010年3月案发时,检方发现莎及其家人名下存款竟高达683.3万元,股票市值87.83万元,莎及其妻还斥资403.94万元,一次性付款为其子购房4套。检察官给莎的收入及支出算了一笔账,收支相比,莎尚有人民币529.32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受审爱“绕弯子”

  遭到法官制止

  昨日的庭审现场,在面对公诉人的讯问时,莎往往顾左右而言他并不直接回答讯问内容。法官在庭审时多次制止其无关回答,要求其正面回答公诉人的提问。

  在被问及自己套现的现金为何被转移到其家人银行账户时,莎辩解很多款项被用作单位的招待费用买了烟酒和奇石。公诉人质问其省邮政公司有相关规定招待费用可以报销时,他绕开话题表示自己经常先垫钱用作公务,再从公款中将垫付的款项拿回。

  公诉人讯问其套出来的钱曾经打到其妻和岳母的账户,莎表示家人账户他没有过问。在被问及其家中500多万来历不明的财产时,莎首先辩解这笔钱是其岳父母、内弟和自己三家的钱。他表示其弟因放弃换肝后交给了其200多万后病故。公诉人问及这笔巨款如何筹集时,莎先表示是其岳父母及亲戚筹集,公诉人当即指出其岳父母其实为普通退休工人,并无可能有巨额存款,莎又辩解自己曾经是湖北地区炒磁卡等邮品的庄家,经常携带巨款交易,岳父和内弟都曾经炒邮品赚了钱、自己的小孩过年过节有人送红包、家中有海外关系有亲戚赠送数千美元礼金。

  他还辩解自己过去10多年曾到数十个县市的邮政局给通讯员授课数百次,每次都有两三千元收益。

  该案将择期宣判。

  责编: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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