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47岁的张某是嘉鱼县簰洲湾镇新洲村(原合镇乡下新村人),1995年4月至1996年4月期间,张某利用担任村委会主任兼信用站会计的职务之便,侵占他人资金16万余元。1997年9月张某被检察院批捕,而此时,他已潜逃。2002年4月,张某被嘉鱼县公安局列为网上逃犯。“逃亡的日子实在是度日如年”,据张某交代,犯案后他逃亡福建,先在建筑工地当搬运做零工,后来靠捡废品为生。期间,每当看到警车、遇到警察,心里便忐忑不安,每当夜半警笛响起或听到敲门声,也会从梦中惊醒。虽然16年来对家庭、亲人、儿女有无限思念,可他总不敢回家。为了退赃款,他还找亲戚朋友借了钱。
目前,嘉鱼县公安局已按照相关规定,给张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责编:李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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