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昌尔对鄂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城乡一体化试点、“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不仅要做到“自廉”,更要履行好监管职责,促使本地本部门实现“群廉”。要突出惩防体系这个重点,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精神家园建设,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针对当前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深化源头治腐,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把查办大案要案与对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结合起来,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要以加强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坚持和完善“三重一大”制度,整合监督力量,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张昌尔强调,要以换届为契机,深化治庸问责,提振精神状态,主动适应跨越式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服务群众,燃烧激情,奉献发展。
(责编: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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