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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被洪水围困时的自救

2010-05-07 15:12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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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洪水危险区域的群众因种种原因被突发的洪水围困时,能否脱离险境,甚至死里逃生,取决于是否具备较充分的防灾知识及相应的准备,以及能否保持冷静,避免盲目行动。

   1. 保持冷静情绪,防止恐惧心理,避免由于精神崩溃而造成的混乱。特别是家长或地方干部应当安抚被困人员,共同采取自救行动。

 

  2. 有防洪和自救经验的人员应当根据平时所积累的知识判断:①洪水的可能发展趋势。②所在位置的危险性如何。③有无可能采取措施转移到安全地带。在做出第③项决定时要特别慎重。因为洪水流与一般水流不同,其特性难以掌握,如水的深浅、流速大小、有无漩涡、跌水、潜流等都难以预料和判断,因而在转移途中发生意外伤亡的实例较多。没有足够的安全措施,如有可靠的船只、非常熟悉水的深浅和习性,不要轻易采取转移行动。

 

  3. 在决定原地待救时应采取的自救措施有:①有条件修筑或加高围堤时,组织机械和人力取土修堤,不具备条件时应选择登高避难的方式,如基础牢固的屋顶;大树上筑棚或将几棵树相互联系,在树上设避难台;临时搭建避难台等。②发出等待救援信号,如柴烟、高处悬挂彩布、各种声响等。③蒸煮熟食,可供几天食用的米饭、面食;屠宰禽畜,制成熟食。④将衣被等御寒品放至高处保存。⑤扎制木排等逃生用品。并收集木盆、木块、漂浮材料加工为救生设备以备急需。⑥利用和保存各种尚能使用的通讯设施,如电话、电台、对讲机、信鸽等尽早发出求援联络并设法保持联系。⑦注意保存火种、医药等用品。⑧安置好老弱病等体弱人员,必要时将他们送上救生设备及在身上 绑扎救生器材。⑨清点贵重物品,不便携带的可作防水捆扎后埋入地下或置放高处,其余如票款、首饰等物品可缝在衣物中。⑩对于病危及不能确保安全的人员,有必要时写下遗嘱并妥善保管。

 

中国水利学会减灾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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