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议:微信成“危信”谁之过?
是微信之恶,还是人之恶?面对微信这两个时髦功能引起的多起犯罪案件,网民陷入激辩。
部分网民认为,微信只是一种交流工具,无所谓好坏,原本无辜。“如果每个人都自尊自爱,就不会发生诈骗、强奸的悲剧,所以不能怪微信。”
另一部分网民则认为,微信的“摇一摇”等功能本身带有很强的诱导性,尤其容易对青少年造成不良影响,诱发社会不良交友风气,轻则会交到不好的朋友,重则被诈骗甚至侵害到生命。“这两个功能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他们只会被不法分子利用来干坏事。”不少网民认为,腾讯应该取消微信的这些功能。
律师观点: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家品说,类似场景也曾出现在QQ等即时交友工具兴起的时候,网络交友不慎造成的悲剧一次次被媒体曝光,引起很多争论。“这就是科技的双刃剑性质,人类只有善用它,它才会善待人类。”他说,微信作为新兴沟通工具,造成的诸多不良影响不可小觑,警方、政府管理部门和全社会都需要重视,通过宣传、预警等方式营造良好氛围。同时,他认为,微信软件的开发商腾讯也需要承担部分社会责任,比如至少在手机用户开启这两个功能时,发出一些提醒,告知可能存在的诈骗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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