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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四项环保地方标准出炉

2009-10-21 07:44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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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记者李新龙、通讯员李飞、张栩)昨从省环保厅获悉,《湖北省排污费核定监测技术规范》等四项环保地方标准出台,成为环保部门总量考核、监督执法、排污费申报核定等工作的依据。

  四项标准规定了我省排污费的核定监测,固定污染源的监测方法,以及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安装和技术管理等。它们的正式实施,使监测机构的管理、运营有法可循,有章可依。近日,起草标准的4名主要负责人,对全省17个地市环境监测站、省管火电厂、有关环保企业的技术及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

 

责编: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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