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标准规定了我省排污费的核定监测,固定污染源的监测方法,以及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安装和技术管理等。它们的正式实施,使监测机构的管理、运营有法可循,有章可依。近日,起草标准的4名主要负责人,对全省17个地市环境监测站、省管火电厂、有关环保企业的技术及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
责编: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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