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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就业促进条列8月1日起实施

2010-07-29 15:29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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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叶圣凡 通讯员 靖慧君)7月29日,湖北省政府召开贯彻实施《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即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的有关情况。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邵汉生就如何把握《条例》的内容和精髓进行了深刻解读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邵汉生解读《条例》的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条例》共分10章,61条,主要涵盖了就业促进、创业扶持、就业援助、公平就业、公共就业服务、人力资源市场、职业教育和培训及法律责任10个方面的内容,将经过实践检验的积极就业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规范,为解决全省就业问题提供了制度支持和法律保障。


  一、确立了就业优先的重要地位。《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任命政府应当将扩大就业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优先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创造就业条件,改善创业环境,加强失业调控,稳定和扩大就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做好高校(中专)毕业生等城镇新增劳动力、农村劳动力转移、失业人口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第六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对所属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落实促进就业政策、开展促进就业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将高校(中专)毕业生等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失业人口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带动就业、控制失业率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提升了促进就业的政策层次。促进就业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四大目标之一,只有在发挥市场导向就业机制作用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促进就业的宏观调控政策体系,有效调控劳动力需求和劳动力供给才能实现,对此,《条例》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应当将增加就业岗位作为评价项目的重要指标纳入评估制度,发挥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对就业的带动作用”;第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作为就业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并明确了就业专项资金主要支出项目。

 

  三、尊重了劳动者的创造精神。为使劳动者的创业活动力竞相迸发,本着尊重劳动者的首创精神,《条例》明确了对有创业愿望的人员进行小额担保贷款、降低行业准入标准等方面进行创业扶持。《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小额贷款担保服务体系,设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并根据需要积极扩大基金规模,为创业人员、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第二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合理设置资金、人员、经营场所等行业准入标准,放宽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期限等条件,降低准入门槛”。为简化贷款手续,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担保机构、金融机构应当实行联合会审制度,对符合房贷条件的借贷人,简化贷款手续,在收到贷款申请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发放贷款”。

 

  四、突出了湖北就业工作的基本省情。我省是人口大省、农业大省、教育大省,这一基本省情决定了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突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压力大,困难群体就业问题严重。为此,针对高校毕业就业问题,《条例》明确了鼓励、支持、引导高校(中专)毕业生自谋职业或者自主创业、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相关政策和措施。针对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条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城乡就业,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环境,完善其户籍迁移、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工资支付保障和社会保险等方面政策措施。针对困难群体就业问题,《条例》明确了八类人员属于就业困难人员,首次将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和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列入困难人员范围。

 

  五、明确了公平就业的基本原则。平等就业权,是指公民平等获得就业机会的权利,是公民宪法上平等权在劳动就业领域的延伸和具体化的反应。维护平等就业权,就必须反对就业歧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优化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保障公民平等就业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以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户籍、婚姻状况、体貌等为由拒绝招用能够满足生产工作需要并具有同等工作能力的人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不得为用人单位提供歧视性就业服务。用人单位、广告经营者或发布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发布招聘信息或广告,不得包含就业歧视性内容”。此外,《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在就业体检中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

 

  六、明确了建设统筹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目标。《条例》把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作为重点,把实现省、市、县、街道(乡镇)、社区五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信息联网作为根本目标。《条例》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在建设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方面的职责,“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覆盖城乡的全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统一、开放、便捷、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将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乡村、街道、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充实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岗位,保障和改善工作条件,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指导、服务,帮助解决其工作中的实际困难。省人民政府对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给予一次性专项资助。”

 

  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滕鑫曜还就网上直播的作用和意义回答了记者提问。他说,省政府新闻发布会通过网上直播,展现民情,体现民意,受到众多网民的关注,新华网、人民网、长江网等中央及省市主流网络媒体转载率和网民点击收看率相当高,说明该举措对推进省政府相关政策法规的实施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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