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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新建小区按2%配建廉租房 配套设施齐全

2010-07-30 10:23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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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 (记者耿琳 通讯员范黎)8月1日起,襄樊市区的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小区都要按总建筑面积2%比例无偿配建廉租房。昨日,襄樊市政府正式出台《襄樊市市区廉租住房配建管理暂行办法》,成为全省首个出台廉租房配建办法的城市。此举旨在拓宽该市廉租房筹建渠道,加快廉租房建设力度。


    据介绍,除别墅外,该市的商住楼等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都须按总建筑面积的2%无偿配建廉租房。


    为保证廉租房质量和按时完工,《办法》要求,配建的廉租房应与房地产开发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分期开发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配建的廉租住房应在第一期工程中建成。


    该市房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每套廉租房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厨房、卫生间等配套设施齐全。“就是说开发商交给政府的房门窗、水电安装要齐全,可能还有简单装修。完工即可入住。”


    廉租房交付使用后,日常物业管理纳入所在小区统一管理,开发商对其承担保修、维护等义务。不宜配建或不愿同步配建廉租住房的,开发商须一次性缴纳廉租房易地建设资金。缴纳标准每两年调整一次。

 

责编:张琬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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