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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清理零售业“潜规则”

2008-11-29 08:18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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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晚报讯(见习记者 周海滨 通讯员 吴忠新 陈江华) 昨日,六部门联合公布新规范,对零售业潜规则展开清理,重点打击进场费、赞助费等形式的商业贿赂。这是武汉首次就打击零售业商业贿赂行为出台相关行政规范。   

    清理对象:

    销售额1000万以上零售商

    市商务、物价、公安、国税、地税、工商等六部门联合公布的通知指出,本规范的对象为武汉行政区域内从事零售经营、且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零售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据了解,这类企业在汉有300家以上,包括武商、中百、中商、家乐福、沃尔玛等企业。

    清理重点:

    零售商各类收费行为

    “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必须事先征得供应商的同意,订立合同,明确约定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期限”。《通知》规定,零售商不得以提供交易机会为条件,假借赞助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收受供应商给付的各种费用;严禁零售商合同外收费和变相收费。此外,还规定零供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必须遵循合同管理规范、货款结算规范、供应行为规范、发票和税务管理规范、商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六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每年对大中型零售企业收费行为开展检查;建立联络员制度,召集六部门分析在落实“通知”中出现的问题;除公安局外的五部门公布了举报电话,接受市民投诉;有关商业协会要建立零售商和供应商信用档案,建立零售商货款结算风险预警机制和零供关系磋商机制。

    【提醒】

    武汉市“规范零售商供应商交易行为”举报投诉电话:

    市商务局:82796613

    市物价局:68821112

    市国税局:12366

    市地税局:82863721、12366-2

    市工商局:85633110

详情请看:http://cjmp.cnhan.com/whwb/html/2008-11/29/content_7059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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