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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取消借读费

发表时间:2009-08-25 07:45

来源:长江网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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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晨报)(记者龚萍 通讯员沈佳)今秋开学,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部停止收取借读费。昨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三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政策。

    据介绍,以往借读费仅限于农村中小学未收,现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也停收了,至此,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面停收借读费。此前,全省中小学已取消学杂费。

    秋季开学后,城市公办学校只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住宿费和伙食费。学校可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对城市低保家庭子女,免收课本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进入指定城市的公办中小学,其收费与城市子女一致;农村中小学公办学校不允许向寄宿学生收取住宿费;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免收就读学生的学杂费。

    物价部门还强调,学校所订地方课程教科书费用不得超过总费用的20%,严禁学校、教师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培训班、补习班等;学校不得强制提供纯净水、课间餐、豆奶并收费,不允许向学生收取电影票费等。

    省物价局相关人士透露,取消学杂费和借读费后,全省中小学生开学需缴纳的费用,比原来减少近三分之二。

责编: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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