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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高校首次出台教师“误人子弟”标准

2008-06-13 07:49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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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金报 (记者赵飞 通讯员朱建华、王伟)   教师的哪些行为属于“误人子弟”?昨日,武科大中南分校在全国高校中首次出台教师“误人子弟”的14条评判标准,引起全校师生热议。

  “14条”认定教师“误人子弟”

  该校教务处副处长王淑华介绍,14条标准涉及教师教学的方方面面,如讽刺、挖苦学生,批改作业以“阅”字了事、教学内容陈旧、对实验过程不熟悉、指导实习不认真、教学出现常识性错误等。凡涉及其中任一条,就属于“误人子弟”,并与教师的职务晋升、年终评定等挂钩。若教师一学年内出现三次“误人子弟”的行为,校方将直接将其调离教学岗位或解聘。

  教师声称压力太大

  昨日下午,“14条”在该校公布后,立即引起学校师生热议:学生纷纷叫好,教师则表示“感到压力很大”。

  该校文法学院的张老师说:“尽管我认为自己出现误人子弟的概率只有万分之一,但仍感到巨大的心理压力,因为学校的处理太过严厉了”。商学院的陈老师则认为:校方对教师的考评应该有一个适当的度,若对教学中各项指标的评价过于刚性,会让教师背负沉重的心理负担。

  界定标准成焦点

  记者发现,中南分校教师“误人子弟”14条中,有的地方相对详细,有的则较为笼统。如在14条中,教师“不教书育人”、“上课照本宣科”等行为即为“误人子弟”;这条究竟该如何界定,成为不少教师关注的焦点问题。

 

  对此,该校副校长孙利生认为:老师对学生上课不认真听讲的行为不闻不问,应属于不教书育人;上课既不写板书,也不与学生互动等行为,应当属于照本宣科。

  学校教务处副处长王淑华称,校方在对任何教师作出“误人子弟”的认定前,都会经过严肃、认真的调查和研究,不会轻易下结论。

 

责编:李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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