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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一审宣判 李某某被判十年

2013-09-26 10:28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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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8:30许押送李天一的押解车进入法院。

    梦鸽从一辆白色轿车下来,快速步入法院。面对在场媒体的呼唤,她毫不理会,未有停留。

(人民网 李楠楠)据北京法院网消息,海淀法院于今日上午9时30分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王某、魏某某(兄)、张某某、魏某某(弟)强奸一案。被告人李某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在梦鸽之前,李家法律顾问兰和在海淀法院安检厅门外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如果李某某被判有罪,坚持无罪辩护的辩护律师已与家属商定一定会上诉。

  海淀法院认为,本案中,五名被告人均积极、直接对被害人实施了奸淫行为。魏某某(兄)、张某某、魏某某(弟)在共同犯罪中并非仅起次要或辅助作用,故对该三被告人系从犯的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但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确有区别,本院综合考虑全案情况及各被告人具体犯罪情节,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量刑时酌予区分。

  综上,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判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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