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玉强,你不再是“最后一个流氓罪犯人”
新刑法废除"流氓罪"15年后南京法院近日做出一起流氓罪判决
2010年,“中国最后一个流氓罪犯人”牛玉强曾引起过社会广泛关注。记者日前发现,牛玉强应该并非“最后一个”。南京建邺法院近日就判决了一起“流氓罪”的案件,被告人赵大猛在1996年参与聚众斗殴,导致一死一伤。法院审理后认为,赵大猛的犯罪行为发生在1996年,而现行刑法是1997年修订后颁布实施的,按照“从旧兼从轻”的原则,赵大猛的行为应按照1979年老刑法定罪量刑,构成“流氓罪”。
【“最后的流氓罪”判决】
1996年聚众斗殴致人死伤
现年46岁的赵大猛是安徽无为人,1996年4月,刚刚30岁的赵大猛与赵一青、赵四好因经营脱毛鸡生意,与同行业的纪松兵等三人产生了矛盾。双方各自看对方都不顺眼,都希望对方能从市场里退出去。有了矛盾,就得解决。双方约定,当月19日在建邺区兴隆村兴隆一队赵一青的住处“谈判”。谈判前,赵大猛不知从哪听说纪松兵等人想喊人跟他们斗殴,就与赵一青、赵四好、张文军等三人商量,要跟对方干。随后,赵四好准备了自来水管,并锯了三节分给其他人,赵大猛则准备了木棍。当日22时许,纪松兵、王五洋等三人来到赵一青住处,赵一青等人发现果然来者不善,操起自来水管和木棍,就对纪松兵等三人一顿猛揍。领头的纪松兵不知道是被谁手中的凶器打到头上,当场倒在地上不动了,另两人见势不妙准备逃跑,但王五洋的右尺骨还是被打成了骨折。
赵大猛等人的行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被打中头部的纪松兵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王五洋则经鉴定构成轻伤。之后,除了赵大猛逃跑外,赵一青等人都被抓获。落网后,警方对几名嫌疑人进行了审讯,试图搞清到底是谁的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和受伤,但是,因为当时比较混乱,这一事实无法查清。事发后,赵四好赔了18万给受害人,这在当时已经是巨款。而因为积极赔偿受害人,赵四好也获得了较轻的刑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赵一青和张文军则分别获刑三年和三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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