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楚天都市报 (记者 张明泉 通讯员 交萱)江城公布电子眼分布地点
电子眼如何抓拍违章行为
据悉,目前江城中心城区安装的固定式电子眼,自动拍摄的违章行为包括闯红灯、路口随意变更车道、违法掉头、逆向行驶、超越停止线外停车等多种。
具体操作电子眼记录的武汉市交管局宣教处人士介绍,72处路口均设有一套精密的自动监测器,即交通信号灯上有可自动拍照的数码相机,并附带储存硬盘,路面以下则埋有感应线圈。
监测系统的服务器通过数据线与设在交管局内的计算机工作平台连接,可定期将拍摄的违法记录传回工作平台。工作人员按照不同的违法行为进行登记,录下车辆号牌、违法时间、地点等数据后对外公布。
就闯红灯违章而言。路口红灯亮后,监控视频系统开始运转,违章车前后车轮因碰触路面感应线圈,将引发数码相机连续拍下4张显示闯红灯过程的照片,其中最后一张将车牌号显示放大。
宣教处人士表示,电子眼大大提高了路口执法效率。若采用人工交警在路面监控闯红灯,记录一起违章至少需十来分钟,而紧随其后的违法车可打时间差逃过处罚,但电子眼是有违必录,无论闯红灯的车多么密集,都会一一记录在案。
此外,在江夏、新洲已开始运行的专测超速的电子眼,主要是通过雷达仪原理展开抓拍超速违章行为的工作。
流动电子眼不可能一一公布
武汉交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固定电子眼安装地点后,有部分市民提出:还有200多个流动电子眼,其执法地点是否也应该公开?
对此,武汉市交管局人士答复,这在现实中根本不具备可操作性。所谓移动式监控设备,主要是由民警根据实际管控需要,在城区各条道路上巡逻监控,拍摄违章行为,“每一次执法可能涉及到许多路段、地点,不可能去一一公布”。
该人士称,针对有些市民反映的有持摄像机的民警长期固定在某一处隐蔽位置拍摄,交管部门会调查,若是执法交警单纯出于罚款的目的,须迅速纠正。“但针对某些路口因未安装固定电子眼,违法驾驶行为极为猖獗,流动电子警察当然应该发挥监控作用”。
该负责人进一步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在行车途中应保持良好的心态,无论何时何地,无论是否有电子监控,都能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守法行车,安全驾驶,既是善待自己,也是善待他人。
路口监控探头也可抓拍违章
武汉市交管局人士介绍,除专门用于路口抓拍违章的视频系统外,交管部门还在全市120处路口安装有用于监控车辆流量的探头,这种监控探头也可以随时抓拍车辆违章,其监控的违章行为多达20种。包括不按规定使用灯光、驾摩托车不戴头盔、驾车打手机、在人行道或禁停路段停车等等。
该项记录则由民警在连接路面监控探头的计算机平台内操作。即民警利用程序随时调取任意一个路口的实况画面,通过键盘操作随意调整摄像头的角度、缩放画面,摄像头则可以360度旋转,长距离变焦,方圆400米范围内的车辆违法情况、号牌全都清晰可辨。一旦发现有违章行为,就可启动监控探头的抓拍功能,将其记录保存。
电子眼记录获知方式
车主如何获知电子眼记录?武汉市交管局人士称,有三种方式:
一是车主登记接收邮件的详细地址,由邮政部门以特快专递方式,免费向车主送达电子眼违章通知单。
二是登录武汉交通政务信息网(http://www.wh122.gov.cn),免费查询电子眼违章信息。
三是可以通过拨打11185邮局查询电话,及时地掌握车辆违章信息,此种查询一律按市话标准收费。
对被拍摄电子眼有疑问的,车主可于每周三、周五前往违法地所在辖区交通大队、市交管局窗口查询。值班交警将出示车辆违章的详细视频记录或照片。
中心城区72处电子眼分布地点
序号 路口名称 序号 路口名称
1 黄浦路-丽花丝宝路口 37 汉阳大道-龙阳大道路口
2 建设大道-解放公园路路口 38 汉阳大道-罗七路口
3 解放大道-百步亭路口 39 汉阳大道-阳新路口
4 解放公园路-惠济路口 40 汉阳大道-钟家村路口
5 胜利街-三阳路口 41 龙阳大道-2号路口
6 建设大道-黄浦路口 42 琴台路-汉钢路口
7 建设大道-香港路口 43 琴台路-罗七南路口
8 黄孝河路-解放公园路口 44 琴台路-五琴路口
9 胜利街-五福路口 45 和平大道-秦园路口
10 沿江大道-六合路口 46 和平大道-铁机路口
11 中山大道-芦沟桥路口 47 解放路-民主路口
12 常青路-复兴村路口 48 徐东大街-友谊大道路口
13 常青路-开发区路口 49 友谊大道-湖北大学西门
14 发展大道-新华西路口 50 友谊大道-湖北大学正门
15 建设大道-航空路口 51 黄鹂路-东湖路口
16 京汉大道-友谊路口 52 珞喻路-卓刀泉路口
17 中山大道-六渡桥路口 53 武珞路-丁字桥路口
18 建设大道-新华路路口 54 雄楚大街-卓刀泉南路路口
19 中山大道-民生路口 55 中北路-东湖路口
20 红旗渠路-常青二路口 56 中北路-黄鹂路口
21 台北路-台北一路口 57 和平大道-建设五路口
22 友谊路-民主一街路口 58 和平大道-建设一路口
23 发展大道-新华下路口 59 和平大道-园林路口
24 京汉大道-黄石路口 60 冶金大道-工业一路口
25 香港路-工商局门口 61 友谊大道-建设一路口
26 发展大道-常青路口 62 友谊大道-园林路口
27 双墩路口 63 地质大学-大门口
28 中山大道-崇仁路口 64 珞喻路-关山二路口
29 中山大道-利济路口 65 珞喻路-邮科院路口
30 京汉大道-崇仁路口 66 民族学院-大门口
31 长丰大道-古田二路口 67 雄楚大街-关山一路口
32 长丰大道-古田四路口 68 雄楚大街-民院路口
33 汉西路-旧车交易中心 69 107国道-三秀路口
34 姑嫂树路-长港路口 70 东吴大道-六顺路口
35 解放大道-六十三中门口 71 东吴大道-三秀路口
36 京汉大道-游艺路口 72 东吴大道-五环路口
电子眼分布图会不会成为违章“护身符”
江城向社会公开固定电子眼后,市民有何反应?昨日记者随机采访,多数人认为交管部门如此做法,体现阳光执法理念;但也有市民忧心,部分司机会将电子眼分布图视作护身符,在没有电子眼之地肆意违章。
武昌欧洲花园李先生说:“我违法了,可以在明处罚我,但在不知情下被照下来,会让我觉得难以接受。阳光执法能让我清楚地知道自己错在哪里,提高驾车的自律性。”
汉口某机关李女士称,这两天一些开私家车的同事都将电子眼分布图剪下,贴到车内,说是护身符。言下之意,不就是认为在没有电子眼的地方可以肆意违章吗?
武汉某律师事务所肖先生则认为,电子眼执法存在一些须完善的环节。一是电子眼使用的是数字技术,数字技术没有底片为依据,而且在电脑里可以修改、制作,法律上缺乏严谨性;二是电子眼执法属于机械设备操作,机械设备是否准确,质检部门应该定期对其检查并出具相应说明,向执法对象告知。
链接
2005年初,新疆乌鲁木齐交管局最先提出严禁交警暗中执法,此举在国内引起强烈反响,交警阳光执法成为国民的呼声。
2006年2月,我省交警总队在全国率先提出透明执法理念,要求各地须向社会告知固定电子眼位置,省内国道、省道以及城区路口安装的电子眼,一律要设置明显提示标志。
2007年7月13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各地在公布电子眼时,不宜将位置公布得太清楚、具体。
责任编辑 纪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