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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坐公车回家遇车祸身亡 家属索赔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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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06 07:3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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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襄阳三道河水利工程管理局副局长张某阳带家人坐公车回老家过年,发生车祸局座当场身亡,交管部门判定其座驾对事故负主要责任,但水利局认为张为公车私用,拒绝赔偿,张的家属就事故赔偿与襄阳市三道河水利局谈判,毫无结果。近日状告水利局,索赔43万元。

    据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延美介昨日绍,今年春节前一天,张某阳一家乘坐水利局司机王某坚驾驶的公车,回随州老家过年。当天上午下雪路滑,王驾驶的车辆距南漳县城不到十公里处,与对面一越野车迎头相撞。王某坚车上乘坐5人全部受伤,张某阳因头部受重创抢救无效死亡。

  南漳县交警大队下达交通责任认定书,认定王某坚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对方司机及张某阳等其他人员对该起事故不承担责任。

  张某阳家属认为张系乘坐公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依法应由水利局对该起事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水利局认为此次用车并非因为公务,属张的个人行为,张应自行承担责任或由司机王某坚承担责任。

  而王某坚则认为此次出车是由“局里安排”,自己为履行公务,事故责任应当由局里承担。三方无法达成共识,张某阳家属至今未得到分文赔偿。

  6月5日,张某阳家属向南漳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包括三道河水利局在内的5被告索赔43万余元。

  昨日记者联系上襄阳市水利局局长邹洪成,他表示已知道此事,并责成相关部门应诉,依法处理善后事宜。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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