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频道 收起频道

花桥街司法所所长周国华让群众感受到法律温度,法里法外“有纠纷,找老周”

新闻中心 > 首页社会

2021-08-11 09:50 来源: 长江日报
【字体:
  长江日报讯“你是个男人,如果照顾不好自己身边的女人,有点说不过去。”刚刚开完会赶回司法所,周国华就被人拦在门口,他的一句话让纠缠了3个多月,社区、街道、律师无从下手,甚至被法院退回的纠纷案件成功化解。


  全省优秀共产党员、江岸区司法局花桥街司法所所长周国华在学习党史。 长江日报记者史伟 摄
  8月9日上午,全省优秀共产党员、武汉市江岸区司法局花桥街司法所所长周国华匆匆赶回所里,安抚好双方当事人后,终于能洗个手坐下来喝口水。调解纠纷,让矛盾不出社区是司法所一项很重要的工作。“有纠纷,找老周。”花桥街10个社区的居民大都知道这句话。
  3年来,周国华受理纠纷3000件,处置疑难复杂矛盾200余起,全部成功调解。“要我总结的话,就是心中一杆秤,法律是底座,将老百姓利益装在心里,他们都是自愿解疙瘩。”周国华说。
  今年57岁的周国华已经当了16年司法所所长,本科法学专业毕业的他一直将法律作为自己调解工作的底线。今年6月,一名国企厂长和“买断年龄”的工人因售卖厂房的钱如何分配发生纠纷。厂长咨询律师的结果是不能分钱,工人咨询另外一名律师的答案是可以分钱。
  双方当事人来到花桥街司法所。周国华告诉他们,按照法律,这不属于民事纠纷。售卖厂房的钱,厂长没权力说怎么分,工人和职代会也没权力决定怎么分。有法律作为准绳,这起纠纷被轻松化解。


  全省优秀共产党员、江岸区司法局花桥街司法所所长周国华(右二)和同事在一起学习党史。 长江日报记者史伟 摄
  不过,有时候遇到的问题却不一定是法律能够解决的。这时候,周国华的办法是共情——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中,公平公正,让双方自愿解疙瘩。
  今年5月,一对离婚的夫妻发生纠纷:双方育有一对儿女,离婚后女儿归女方抚养,儿子归男方抚养。女儿今年要上学,女方觉得自己收入低,要求男方给抚养费。男方觉得离婚时说得很好,一人带一个孩子,自己带儿子用钱更多,不愿意给女儿抚养费。
  社区、街道都没办法调解此事,律师也没找到相关法律支持。女方告到法院,法院让她撤诉了。“要不,你去找找司法所的老周。”法官对女方说。
  周国华了解事情原委后,发现纠纷已经超出法律范畴。“同样作为男人,我就站在男人的角度与男方沟通,他并不反感。”女方本来希望男方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经老周一说,男方当场表示愿意每月给2000元抚养费。
  谁知,女方听到男方这么痛快,马上要求其每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如果这样,我就没办法调解了。”周国华对女方的做法提出异议。最后,双方达成男方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的调解协议。
  永远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中,与群众共情,这正是周国华能成功化解纠纷的“绝招”。他说,自己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今后将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不遗余力地为社会稳定当好“修复工”,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度。(长江日报记者夏晶 摄影记者史伟)
  【编辑:刘艳】

一周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