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首设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工作室,当天有“人”在这里免于起诉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2月15日讯(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田璐)12月15日,长江日报记者获悉,为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武汉市首个认罪认罚检察机关“控辩协商”工作室在东湖高新区检察院挂牌成立,当天有“人”在这里免于起诉。
一起案件的“控辩协商”现场。通讯员田璐 摄
“控辩协商”工作室启用当天,进行了4场控辩协商,除当事人、辩护人到场外,人民监督员全程见证。据悉,“控辩协商”工作室配置高清设备,24小时同步录音录像,检察官随时可以调取,当事人也可以依法查阅。
2020年10月,李某和黄某发生矛盾,黄某眼球被李某打伤。检察官介绍,这本是一起邻里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李某并无前科,事故发生后,主动自首,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在“控辩协商”工作室,李某当着检察官和值班律师的面,主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当时本来在看人打牌,和黄某拌嘴几句,意气用事,才打了人。自己确实做得不对,希望黄某能够谅解。”检察官出示了证据后,认真听取值班律师建议,就该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自首情节、赔偿金额等进行确认。最终,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检察官拟做出不起诉决定。
“这是被害人出具的书面谅解书,请大家查看。大屏幕上是事发现场的监控视频,可以看到嫌疑人确实采取了鸣笛等一定措施,车速也较为缓慢。”在另一起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的研判中,检察官通过“控辩协商”的证据开示、释法说理,认为该案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危害公共安全,应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在“控辩协商”工作室,本案的犯罪嫌疑人不仅自愿认罪认罚,更当场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一名人民监督员介绍,以前在远程提讯室也见证过认罪认罚的过程,但今天这种协商状态下的“你来我往”,程序更加公开透明,公平正义是实实在在的。
东湖高新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探索更加成熟的控辩协商机制,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高质量、更好适用效果,用检察权的规范运行确保公平正义。
【编辑:刘艳】
一起案件的“控辩协商”现场。通讯员田璐 摄
“控辩协商”工作室启用当天,进行了4场控辩协商,除当事人、辩护人到场外,人民监督员全程见证。据悉,“控辩协商”工作室配置高清设备,24小时同步录音录像,检察官随时可以调取,当事人也可以依法查阅。
2020年10月,李某和黄某发生矛盾,黄某眼球被李某打伤。检察官介绍,这本是一起邻里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李某并无前科,事故发生后,主动自首,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在“控辩协商”工作室,李某当着检察官和值班律师的面,主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当时本来在看人打牌,和黄某拌嘴几句,意气用事,才打了人。自己确实做得不对,希望黄某能够谅解。”检察官出示了证据后,认真听取值班律师建议,就该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自首情节、赔偿金额等进行确认。最终,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检察官拟做出不起诉决定。
“这是被害人出具的书面谅解书,请大家查看。大屏幕上是事发现场的监控视频,可以看到嫌疑人确实采取了鸣笛等一定措施,车速也较为缓慢。”在另一起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的研判中,检察官通过“控辩协商”的证据开示、释法说理,认为该案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危害公共安全,应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在“控辩协商”工作室,本案的犯罪嫌疑人不仅自愿认罪认罚,更当场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一名人民监督员介绍,以前在远程提讯室也见证过认罪认罚的过程,但今天这种协商状态下的“你来我往”,程序更加公开透明,公平正义是实实在在的。
东湖高新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探索更加成熟的控辩协商机制,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高质量、更好适用效果,用检察权的规范运行确保公平正义。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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