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评论员 李建华
因状告摄影师使用自己的照片“侵权”,上市公司“视觉中国”再次高挂热搜,舆论一片哗然。
视觉中国声称,没有直接得到摄影师戴建峰的授权,但获得了其他图片社的授权,因此认定摄影师本人“侵权”。但8月16日戴建峰再次发文称,经核实认定视觉中国无权销售其作品,其他图片社也无权将其作品版权转授,不存在所谓“误解”。(8月16日彭拜新闻)
事件的缘起是,8月15日,戴建峰发文称,视觉中国打来电话,称他的公众号侵权使用了他们的173张照片,要赔偿8万多元——而这些照片都是他自己拍摄的作品,且从未和视觉中国进行版权合作,也没传过他们图库。
当晚,视觉中国回应称,涉事图片系该摄影师授权图片库Stocktrek Images进行销售,Stocktrek Images又将相关图片授权给Getty Images销售。视觉中国作为Getty Images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合作伙伴,拥有对包括涉事相关图片在内的完整的销售权利。
这一事件之所以众所关注,在于视觉中国的“碰瓷”式维权。
按照摄影师所披露的信息,Getty Images图片公司无权将授权图片进行转授权,视觉中国是无权对他的图片进行销售和维权,视觉中国的行为反而侵犯了摄影师的著作权。有法律专业人士甚至指出,如果视觉中国并不拥有涉事图片权益,那么,其以维权名义向使用者收钱,恐怕就不只涉及双方民事权益,而是涉嫌刑事诈骗。
发生这样离奇的事件,或许缘于视觉中国的“维权”生财之道:很多网友认为,视觉中国这么多年来把所谓的“维权”当作一门一本万利的生意。该公司把“法务用作销售”,不去劳神费力地查证原作者是谁、当初的合同是怎么规定的、甚至自身有没有著作权,而是由法务组直接打包去索赔,“有枣没枣打三杆”,难免会索赔索到作者本人头上。
对于这种“敲诈式维权”,一些人不知底细,可能被其“义正词严” 吓住,而接受其霸道的解决方案。选择“花钱了事”“息事宁人”的人越多,视觉中国获取得的“超额利润”就越惊人。
在本案中,视觉中国给了戴建峰两个解决方案,限期8月18日之前回复,其咄咄逼人可见一斑:一是双方合作,由戴建峰购买视觉中国素材库网站中的版权素材套餐,购买数量不低于已使用数量(173张)图片,图片单价300元;二是双方和解,由戴建峰向视觉中国支付173张图片费用,每张500元,一共86500元。
视觉中国在“知识产权”上霸道并非新鲜事。早在2019年,视觉中国甚至把国旗、国徽、黑洞图片收入自家版权图库中。对于视觉中国多年来的所作所为,网友直指“吃相难看”“不知悔改”,“天下苦视觉中国久矣”。视觉中国“碰瓷”式的维权不仅让很多用户、自媒体在使用图片时胆战心惊,连人民日报都批评“不敢配图”,还严重影响到了许多公共资源的流通和分享。
这不由得让人联想到此前发生在中国知网荒谬事件,即“作者下载自己的论文还要付费”,其作为重要的国家知识基础设施,显然不能只顾追求商业利益。
同样,视觉中国作为图片数据库,也有一定公共属性,不能一头钻进钱眼里吃干榨净,而忘记公平地给公众提供丰富图片信息的社会责任。 图片的商业变现是合法的,但这并不代表公司可以随意滥用市场地位,对作者和使用者狮子大开口“两头通吃”,“让图片变得越来越贵,让图片分享变得越来越难”。
知识产权应当好好保护、侵权必须追究责任已早是社会共识,但一家传播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机构搞得如此“民怨沸腾”,就值得好好反思,必须刮骨疗毒。“保护知识产权”究竟是其追求,还是只是一个谋利的幌子而已?这需要视觉中国正视,有关部门也应进行责问,监督其改正经营模式,防止其因过度商业化而损害公共利益。
【编辑:李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