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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4类人群供养标准 “三无人员”月供510元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2-02-16 07:3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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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记者冯劲松 通讯员周钢 实习生蒋兰婷)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从2012年1月起,我市大幅提高“三无”及“五保”等4类人群供养标准,“五保”年供提至3650元,“三无人员”月供提至510元。本次提标幅度为历史之最。

    为保障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等人员基本生活,提高他们的幸福指数,市民政局和财政局联合发文,大幅提高“三无”和“五保”等人员的供养标准。

    市直、中心城区国家办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三无”人员月供养标准由393元提高到510元,每人每月提高117元;远城区国家办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三无”人员月供养标准由365元提高到460元,每人每月提高95元。

    农村“五保”人员供养标准,集中供养由2300元/年提高到3650元/年,每人每年提高1350元;分散供养由1800元/年提高到2400元/年,每人每年提高600元。

    此外,“住院麻风病人”及“市救助管理站流浪乞讨人员”供养标准也同时提标。中心城区的麻风病人月供养标准由365元提高到510元;远城区月供养标准由247元提至312元。

    市救助管理站流浪乞讨人员月生活费由393元提至510元,远城区救助管理站收养的流浪乞讨人员月生活费由365元提高到460元。

    市民政局副巡视员马黎西介绍,目前我市有“三无”人员3406人,其中市直973人,区级2433人;“五保”人员11403人,其中集中供养的7882人,分散供养的3521人。

    “三无人员”指由民政部门收养的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公民。

责编:李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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