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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证书发放不得与毕业生签约挂钩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2-08-13 17: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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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商报)不准将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应持续组织网络招聘和现场招聘活动帮助毕业生尽快落实就业岗位。近日,记者获悉,省教育厅专门发文为今年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开小灶”。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一方面应持续组织网络招聘和现场招聘活动,努力帮助毕业生尽快落实就业岗位。另一方面,要对离校时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进行集中培训,让他们了解离校后的求职渠道、服务系统和保障政策。

    省教育厅强调,各高校需要按照国家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加强对用人单位信息和就业相关材料的审核,特别要对同时接收多名毕业生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审核,规范签约行为,务必做到“四不准”: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省教育厅表示,为确保就业状况的真实性和就业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将采取随机抽查毕业生、用人单位电话回访等方式进行严格核查,同时设立监督电话并在媒体上公布。

责编 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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