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频道 收起频道

消防部门发布家庭用火安全十条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2-09-13 08:46 来源:
【字体:
(长江日报记者张延 通讯员田景超)市消防局专家昨日指出,大部分家庭火灾,其实都是由于平时用火、用电、用气不当引起的,完全可以避免。市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应小心使用炉子、液化石油气灶等各种明火以及电暖气等家用电器。

    消防部门通过本报发布家庭防火的10条准则,希望广大居民能掌握扑灭初期火灾和火场逃生自救本领,加强对孩子的防火教育,确保全家平安。

    第一,不要在煤炉附近放置易燃物品,如烟囱通过的窗子为木结构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第二,家中无人时或者在夜间,要把煤气灶气阀关闭,避免发生意外。

    第三,所用燃煤及木柴不要大量堆放在室内或楼道内,以免遇到火源引发火灾。

    第四,发生火灾不要惊慌,应立即用自来水或浸水的棉被扑灭。火势较大时拨打119报警。

    第五,在使用电热毯时,睡时一定要拔掉电源;电热毯不要折叠使用,不能直接放于身下使用,需要在电热毯上放一层薄褥子,以免电热毯发生漏电时对人体造成伤害。

    第六,不要把电器装置件安装在露天和有腐蚀气体的场所。电器装置件与导线连接处应接触牢固,插座附近不要堆积可燃物,特别要注意不能用裸线头代替插头。

    第七,各种电热器要按产品说明书正确安装,通电使用时尽量不要离人。防止线路超负荷运行或者短路,不要将电热器直接放在可燃物(木质、塑料等)制成的台板上。

    第八,使用微波炉和电磁炉时,要防止线圈受潮短路起火;在烘烤物品时,时间不宜过长。此外,在微波炉和电磁炉附近,切勿放置如塑料、木制品等可燃物。

    第九,电视机注意通风散热,收看时不宜放在易燃液体或气体的附近,收看结束切断电源。一旦着火,应用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或用湿棉被覆盖灭火,切勿浇水。

    第十,室内严禁使用明火,如煤气炉、酒精炉、点蜡烛、燃烧纸头等。

    消防专家还推荐市民家中常备五样防灾物品:小型家用灭火器、高楼家用缓降器、防烟防毒面具、强光手电和石棉被(可覆盖起燃物灭火)。

责编:娄琦

一周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