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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医疗、学费等用新版收据 遇旧票据可拒绝付费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3-01-01 07: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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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记者康鹏 通讯员吕雪)今日起,到相关部门交纳罚款等,您将收到印有黄鹤楼图案的新版收据。

  昨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2013年1月1日起,罚款收据、医疗收据、路桥通行票、学费收据等非税收入票据全部采用2012新版票据,旧版作废。遇到过期票据,市民可以拒绝交费,相关代理银行不得受理,相关单位不得报销。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2新版收据采用防伪彩纤纸,票据上标明使用年限。其与旧版最大的区别是,新版收据上印有由图形文字随机排布形成的黄鹤楼图案。

  据了解,2012版票据共32种,58款,包括最常用的“非税收入通用票据”、“行政事业收费定额发票”,也包括“学校收费专用票据”、“路桥隧车辆通行费专用票据”、“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罚没收入票据”等。记者看到,这些票据五花八门,大小、式样、底纹不一,其共同的特点,就是背景的黄鹤楼水印,以及侧面标注的使用年限。

  有业内人士表示,新票据的采用,或可杜绝乱罚款、乱收费。据了解,现行的财政票据从2005年开始启用,因防伪性能差、规格过于多样、无使用年限,可能产生不规范罚款、收费。

  从2012年9月1日开始,湖北省正式启用2012版财政票据,今日起,旧版湖北省财政票据一律作废,将被逐步清理销毁。

  责编:宗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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