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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屋顶建电站 报批并网不复杂 今起个人自发电可卖给国家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3-03-01 05:4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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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 记者冯欣楠)今起,在自家屋顶建电站,除了自己用,多余电量还可以转卖给国家电网供给其他人使用,国家电网将按规定电价全额收购。

  2天前,国家电网公司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公布最新政策:普通用户自建的发电设施产生的清洁能源,将按国家规定电价全额收购,而且可获得一定国家补贴。

  早在去年,国家电网公司曾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用户自己安装光伏发电设备,国家电网可以为其接入电网,发电量可以自用也可上网卖给电网。

  最新政策是把发电设施从太阳能,延伸到天然气、生物质能、风能等新能源形式,并明确了实施的时间表。

  根据国家电网的政策,建于用户内部场所的分布式电源项目,发电量全部上网、全部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可由用户自行选择,若使用量不足,仍能够由电网提供,上、下网电量分开结算,电价执行国家相关政策。

  分析人士认为,与固定的电厂不同,分布式发电存在于千家万户的楼宇建筑中。国家电网的最新政策,旨在激活这部分存量市场。

  在国家《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到2015年,全国计划建成1000个左右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10个左右各具特色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区;分布式太阳能发电达到1000万千瓦,建成100个以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应用为主的新能源示范城市。

  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已并网投产的分布式电源1.56万个,装机容量3436万千瓦,其中分布式水电2376万千瓦,位列世界第一。

  责编: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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