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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全面推行“国标”合同 武汉一日游不安排购物和自费项目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3-03-23 08:5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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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 报团“一日游”,花钱却买来一肚子火。黑车黑导、变相收费、擅改行程,江城“一日游”的诸多问题,经本报报道后,武汉市旅游局予以高度重视,表示将立即调查涉事旅行社。下月初,该局将在汉全面推行《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并同步出台武汉市“一日游”管理办法,旨在整治“一日游”市场乱象。

  “一日游”将取消购物项目

  记者采访中发现,低价招徕、行程中加点、强迫购物、收取回扣等是“一日游”活动中存在的较为普遍且严重影响旅游者利益的问题。

  记者昨从武汉市旅游局了解到,近日,国家旅游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推荐给各地使用。

  武汉市旅游局相关人士介绍,结合“一日游”时间短、行程安排紧凑的特点,“国标版”合同明确取消“一日游”行程中购物、另行付费项目以及自由活动项目。同时明确,旅行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购物的,旅行社及导游、驾驶员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的,旅行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黑一日游”应全额退费

  采访中,记者发现“黑社”、“黑车”、“黑导”是“一日游”市场中最明显的顽疾,旅客投诉最多的也是针对这三大“黑”。

  针对上述问题,武汉市旅游局相关人士介绍,“国标版”合同要求明确旅行社的名称和许可证编号、导游员的姓名和导游证号、运输车辆的车牌号码、驾驶员的姓名,并就使用无合法有效资质旅游车辆、驾驶员及导游员的情形,做出了严格的违约责任规定。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安排具有合法有效资质的旅游车辆、驾驶员或导游员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旅行社违反合同包车游约定安排合车游的,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出发前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还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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