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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新洲区公积金率先实现全市通贷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3-03-24 02: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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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晨报讯(记者胡继权)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发布通告,宣布成立新洲分中心,该区缴存职工将享受与中心城区职工同样的60万元贷款上限,额度实现翻番。预计蔡甸、黄陂、江夏等新城区将于年内实现同城通贷。

  按照2002年国家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省会城市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而武汉当时不但有武汉、省直、高校和铁路四个公积金中心,还有新洲、蔡甸、黄陂、江夏等新城区公积金中心,且缴存、贷款政策不同,造成“同城不同贷”等问题。尤其是新城区居民无法用公积金在中心城区买房,贷款额度差别很大,各新城区居民多次向本报反映这一问题。

  2009年,武汉城区的四大公积金中心完成合并。今年3月,新洲区公积金中心在新城区中率先并入,实现同城通贷。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介绍,力争年内实现所有新城区公积金的整合和政策统一,实现公积金同城通贷全覆盖。

  合并以后,新洲区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有条件的单位,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可以提高到12%,原则上不超过12%。贷款额度增至60万元。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为60万元,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

责编: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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