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湖“重拳”再升级 涉湖违法将直接移送监察机关
(长江日报 记者谷萍 通讯员高山)湖泊是武汉最可宝贵的自然资源之一。昨日,在蔡甸区举行的全市湖泊保护现场会上,市监察局、市水务局联合印发了《武汉市涉湖违法案件移送暂行规定》,为涉湖违法行为进一步敲响警钟:今后若违法填占湖泊,或在湖泊水域范围内违法建设,不仅将受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立案查处,相关责任人还将被移交市、区行政监察机关。
此项暂行规定,将加大对涉嫌参与、纵容违法填湖的公职人员、党员干部的震慑力度。具体规定是:区、街(乡、镇、场)未落实湖泊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不履行相关管理职责的,或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不依法立案查处或未按相关规定移送涉湖违法案件的, 都将被移送市行政监察机关。
街(乡、镇、场)村(社区)直接参与违法填湖,或不履行相关管理责任的;拒不配合依法查处工作的;湖泊保护责任单位直接实施违法填湖行为,或不报告、不制止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党员干部有涉湖违法行为的,经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均可向区行政监察机关移送。
据悉,今年我市不断完善湖泊保护责任体系,首次将湖泊保护纳入市政府对各区的绩效考核体系,市政府与各区政府、市水务局与各区水务部门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在去年明确了中心城区40个湖泊“湖长”的基础上,今年明确了全市166个湖泊的“湖长”,并向社会公布。
今年上半年,我市共查处违法填湖案件20起,全部下达了湖泊执法督办单,并主动向媒体曝光,确保了查处率100%,并对中心城区40个湖泊界桩和公示牌进行了完善。新城区湖泊“三线一路”规划编制工作也已启动。
湖泊保护的任务依然艰巨。今年底之前,我市各新城区还将在126个湖泊周边的交通要道、人群聚集区设立湖泊保护公示牌,公示湖泊位置坐标、湖长姓名、举报电话等信息。并计划今年底先预审通过一批周边开发强度较大湖泊的“三线一路”规划,其余湖泊明年内必须完成。
副市长张光清出席会议。
(责编: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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