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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玩城内设赌机 经营者涉嫌开设赌场罪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3-09-11 06: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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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晨报讯(记者柯美学 通讯员周晶晶 桂阳)正规营业的电玩城,为招揽生意加设赌博机。近日,这个电玩城的老板被东湖高新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逮捕。

  检方侦查,今年7月,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数码城负1楼电玩城刘经理,在电玩城内经营赌博游戏机,吸引玩家前来赌博。他聘请专职人员负责技术管理,指派5名服务员维护现场秩序,并为玩家提供服务。

  7月30日,警方将该电玩城查封,当场扣押赌博游戏机23台,扣押经营获利款33500元。警方将刘经理和6名工作人员一起,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

  检察官认为,刘经理为招揽生意,在正规经营场所设赌博机,负责其经营和管理。他的同事负责保管赌博机钥匙和赌博机维护,两人均涉嫌开设赌场罪,批准逮捕;另5名犯罪嫌疑人,情节相对轻微,不构成犯罪。

  侦查过程中刘经理辩驳,他的电玩城有正规营业执照,只是增加一些“刺激点的游戏机,吸引玩家来消费,没有聚众赌博,也没开设赌场。”在电玩城里增设赌博设备,是涉嫌聚众赌博罪,还是开设赌场罪?

  律师说法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宏伟说,聚众赌博的规模较小,“赌头”通常利用人际关系,小范围内组织他人参赌,成员相对固定,赌头也参与赌博;而开设赌场则具有一定规模,参赌人众多,内部有严密组织和明确分工,有赌场服务人员在赌场内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有专人望风。

  因此,本案中刘经理和同事的行为,已经涉嫌开设赌场罪。

责编: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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