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频道 收起频道

研究生招考 未经公示考生不得录取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3-12-12 07:11 来源:
【字体:
(长江日报)据新华社电 教育部网站11日消息称,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要重点检查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复试办法、复试名单、复试成绩、录取办法等重要信息是否及时、充分、规范地进行公开,拟录取名单是否及时全面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教育部办公厅11日发布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大对推荐免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单独考试、破格录取等特殊类型录取考生的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力度。对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充分、不规范的行为进行纠正。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公开信访举报受理渠道,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通知强调,严肃查处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泄露国家秘密的案件、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案件、公职人员失职渎职案件和其他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惩。

责编:江尚骏

一周热门